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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洪法院公开宣判首例刑事直诉案件
www.tootooshopping.com 】 【 2018-04-09 21:13:41 】 【来源: 遂宁长安网 】

  近日,射洪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“刑事直诉”案件。被告人周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。
  

  经审理查明:2018年3月11日中午,被告人周某某同曾某等人在本县洋溪镇桃花山吃饭饮酒,饭后被告人周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前去喝茶 ,14时30分许,在桃花山中心外被公安民警挡获。因其有醉酒驾车嫌疑,公安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射洪县公安局洋溪派出所,后将其带至洋溪镇卫生院进行抽血送检。经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鉴定,被告人周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45.9mg/100ml。
  
  据悉,该案为射洪县人民法院、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和射洪县公安局三机关共同探索推进“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模式”的首例案件。
  
  (周洁)

编辑:冯佳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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